创建概念模型
工具 |
工具集 |
概念模型 |
场地规划 |
概念模型工具用于建筑外壳,以供说明之用。这是在不需要建筑细节时用于创建代表性或背景建筑的简易方法。还可以通过绘制闭合二维形状,然后选择从形状创建对象命令来创建建筑模型(请参阅从形状创建对象)。概念模型可以是场地修整器。
要创建概念模型:
单击该工具。
概念模型工具和钟楼工具在工具集上共享相同的位置。在可见工具上单击并按住鼠标以打开弹出工具列表并选择所需的工具。
单击以开始绘制建筑的轮廓。继续单击以绘制外壳的多段线。双击,或单击起点以结束多段线。第一次在文件中使用该工具时,“特性”对话框出现。设置默认参数。可以稍后从“对象信息”面板编辑参数。
参数 |
说明 |
名称 |
输入建筑名称以作为标签 |
显示于平面图 |
选择是在平面图中显示建筑屋顶还是显示占地面积 |
标签 |
为平面图中的建筑外壳(如有)选择文本标签;移动文本控制点以重新定位文本
|
高度 |
指定建筑高度(直至屋檐) |
楼面计数 |
指定建筑中楼面的数量 |
打开“楼面使用数据”对话框,以报告概念模型楼面的使用。这在工作表中很有用,例如:利用“FloorUsageData”参数报告楼面的使用数据时(请参阅工作表函数)。列出的楼面数量取决于楼面计数(如果楼面计数此后减少,则楼面使用数据会丢失)。 默认情况下,每个楼面的使用均为“未指定”。要指定楼面使用数据,选择每个楼面并输入该楼面的使用数据。 使用数据中不得采用分号,因为它是FloorUsageData函数的分隔符。 |
|
墙壁类 |
要控制外观,从绘图中的类列表选择用于墙壁样式属性的类,或新建类 |
使用配置文件中的自定义屋顶 |
创建自定义屋顶。由对象创建的第一个屋顶用作默认自定义屋顶;如果楼层数量已更改,自定义屋顶的高度需要手动调整。 |
屋顶悬垂部分 |
指定屋顶从建筑延伸的距离 |
屋顶厚度 |
指示屋顶厚度 |
屋顶类 |
要控制外观,从绘图中的类列表选择用于四坡屋顶样式属性的类,或新建类 |
斜屋顶 |
将屋顶添加到建筑外壳 |
屋檐样式 |
从列表中选择屋檐样式 |
屋顶斜坡 |
指定屋顶倾斜度数 |
绘制楼面 |
在建筑中绘制楼层 |
楼板厚度 |
指定楼面厚度 |
显示平面图中的阴影 |
根据俯视图/平面图中的屋顶轮廓显示一个阴影。源自“文档首选项”对话框“平面阴影”窗格的整个文档范围的设置被应用。单击阴影设置打开“文档首选项”对话框,以对设置进行查看和编辑(请参阅文档首选项:“平面阴影”选项卡)。 |
使用场地修整器 |
将垫块和坡度限制添加到建筑的地基,并允许建筑修改场地模型 |
使用坡度限制 |
使用坡度限制以定义场地修整器修改区域 |
坡度限制偏移 |
设置坡度限制从概念模型的偏移 |
总面积 |
显示所有楼面的总面积值 |
顶点参数 |
编辑对象顶点。请参阅编辑基于顶点的对象 |
如果概念模型用作场地修整器,则计划场地模型需要更新。选择场地模型并从“对象信息”面板单击更新。